微生物检测

一、微生物检测:


产品采集与样品处理
  于同一批 号的 二个运输包装中至少抽取 12个蕞小销售包装样品,1/4样品用于检测,1/4样品用于留样,另 1/2样品(可就地封存)必要时用于复检。抽样的蕞小销售包装不应有破裂,检验前不得启开。
  在100级净化条件下用无菌方法打开用于检测的至少 3个包装,从每个包装中取样,准确称取10g±1g样品。剪碎后加人到2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,充分混匀,得到一个生理盐水样液。液体产品用原液直接做样液。
  如被检样品含有大量吸水树脂材料而导致不能吸出足够样液时,稀释液量可按每次 50ml递增,直至能吸出足够测试用样液。在计算细菌菌落总数与真菌菌落总数时相应调整稀释度。
  
B2 细菌菌落总数与初始污染菌检测方法
  本方法适用于产品初始污染菌与细菌菌落总数(以下统称为细菌菌落总数)检测。
  B2.1 操作步骤
  待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作菌落计数。共接种 5个平皿,每个平皿中加人 1ml样液,然后用冷却至45℃左右的熔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 15~20ml倒人每个平皿内混合均匀 。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 35℃±2℃培养 48h后,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。
  B2.2 结果报告
  菌落呈片状生长的平板不宜采用;计数符合要求的平板上的菌落,按式(B1)计算结果:
  X1=A×(K÷5)式中X1—–细菌菌落总数 cfu/g或cfu/mL;
  A——5块营养琼脂培养基平板上的细菌菌落总数;
  K——稀释度。
  当菌落数在 100以内,按实有数报告,大于 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。
  如果样品菌落总数超过本标准的规定,按 B2.3进行复检和结果报告。
  B2.3 复检方法
  将留存的复检样品依前法复测 2次,2次结果平均值都达到本标准的规定,则判定被检样品合格;其中有任何 1次结果平均值超过本标准规定,则判定被检样品不合格。
  B3 大肠菌群检测方法
  B3.1 操作步骤
  取样液 5ml接种 50ml,乳糖胆盐发酵管,置 35℃±2℃培养 24h,如不产酸也不产气,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。
  如产酸产气,则划线接种伊红美蓝琼脂平板,置35℃±2℃培养 18~24h,观察平板上菌落形态。典型的大肠菌落为黑紫色或红紫色,圆形,边缘整齐,表面光滑湿润,常具有金属光泽,也有的呈紫黑色,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,或粉红色,中心较深的菌落。
  取疑似菌落 1-2个作革兰氏染色镜检,同时接种乳糖发醉管,置 35℃±2℃培养 24h,观察产气情况。
  B3.2 结果报告
  凡乳糖胆盐发酵骨产酸产气,乳糖发酵管产酸产气,在伊红美蓝平板上有典型大肠菌落,革兰氏染色为阴性无芽胞杆菌,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大肠杆菌。
  B4 绿脓杆菌检测方法
  B4.1 操作步骤
  取样液 5ml,加人到50ml SCDLP培养液中,充分混匀,置 35℃±2℃培养 18~24h。如有绿脓杆菌生长,培养液农面呈现一层薄菌膜,培养液常呈黄绿色或蓝绿色。从培养液的薄菌膜处挑取培养物,划线接种十六烷三甲基溴化胺琼脂平板,置 35℃±2℃ 培养 18~24h,观察菌落特征。绿脓杆菌在此培养基上生长良好,菌落扁平,边缘不整,菌落周围培养基略带粉红色,其他菌不长。   取可疑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,镜检为革兰氏阴性菌者应进行下列试验:
  氧化酶试验:取一小块洁净的白色滤纸片放在灭菌平皿内,用无菌玻棒挑取可疑菌落涂在滤纸片上,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 1%二甲基对苯二胺试液,30s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,为氧化酶试验阳性,不变色者为阴性。
  绿脓菌素试验:取2-3个可疑菌落,分别接种在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斜面,35℃±2℃培养24h,加入 3~5ml,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可能存在的绿脓菌素溶解,待三-氯-甲-烷呈蓝色时,用吸管移到另一试管中并加人 1mol/L的盐酸1mL,振荡后静置片刻。如上层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即为阳性,表示有绿脓菌素存在。
  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:挑取被检菌落纯培养物接种在硝酸盐脉水培养基中,置 35C12C培养24h培养基小倒管中有气者即为阳性   明胶液化试验:取可疑菌落纯培养物,穿刺接种在明胶培养基内,置 35℃±2℃培养 24h,取出放于4~10C,如仍呈液态为阳性,凝固者为阴性。
  42℃生长试验:取可疑培养物,接种在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上,置 42℃培养 24~48h,有绿脓杆菌生长为阳性。
  B4.2 结果报告
  被检样品经增菌分离培养后,证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,氧化酶及绿脓杆菌试验均为阳性者,即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 如绿脓菌素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、硝酸盐还原产气和42℃生长试验三者皆为阳性时,仍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。
  B5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
  B5.1 操作步骤
  取样液 5ml,加入到 50mL SCDLP培养液中,充分混匀,置 35℃±2℃培养 24h,自上述增菌液中取1~2接种环,划线接种在血琼脂培养基上,置 35℃±2℃培养24~48h。在血琼脂平板上该菌菌落呈金黄色,大而突起,圆形,不透明,表面光滑,周围有溶血圈。
  挑取典型菌落,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,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球菌,排列成葡萄状,无芽胞与荚膜。镜检符合 上述情况,应进行下列试验:   甘露醇发酵试验:取上述菌落接种甘露醇培养液,置 35℃±2℃培养 24h,发酵甘露醇产酸者为阳性。
  血浆凝固酶试验:(1)玻片法:取清洁干燥载玻片,一端滴加一滴生理盐水,另一端滴加一滴兔血浆,挑:取菌落分别与生理盐水和血浆混合,5min如血浆内出现团块或颗粒状凝块,而盐水滴仍呈均匀混浊无凝固则为阳性,如两者均无凝固则为阴性。凡盐水滴与血浆滴均有凝固现象,再进行试管凝固酶试验;(2)试管法:吸取 1:4新鲜血浆 0.5ml,放灭菌小试管中,加入等量待检菌 24hrou汤培养物 0.55mL,混匀,放 35℃±2℃温箱或水浴中,每半小时观察一次,24h之内呈现凝块即为阳性。同时以已知血浆凝固酶阳性和阴性菌株汤培养物各0.5ml,作为阳性与阴性对照。
  B5.2 结果报告
  凡在琼脂平板上有可疑菌落生长,镜检为革兰氏阳性葡萄球菌,并能发酵甘露醇产酸,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者,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。   B6 溶血性链球菌检测方法
  B6.1 操作步骤
  取样液 5ml加人到 50ml葡萄糖ROU汤, 35℃±2℃培养 24h,将培养物划线接种血琼脂平板, 35℃±2℃培养24h观察菌落特征。溶血性链球菌在血平板上为灰自色,半透明或不透明,针尖状突起,表面光滑,边缘整齐,周围有无色透明溶血圈。
  挑取典型菌落作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,应为革兰氏阳性,呈链状排列的球菌。镜检符合上述情况,应进行下列试验:   链激酶试验:吸取草酸钾血浆 0.2ml(0.01g草酸钾加5mL兔血浆混匀,经离心沉淀,吸取上清液),加人 0.8ml灭菌生理盐水,混匀后再加人待检菌 24h rou汤培养物0.5ml和0.25%氯化钙0.25ml,混匀,放 35℃±2℃水浴中,2min观察一次(一般10min内可凝固),待血浆凝固后继续观察并记录溶化时间。如 2h内不溶化,继续放置 24h观察,如凝块全部溶化为阳性,24h仍不溶化为阴性。
  杆菌肤敏感试验:将被检菌菌液涂于血平板上,用灭菌镊子取每片含 0.04单位杆菌肤的纸片放在平板表面仁,同时以已知阳性菌株作对照,在 35℃±2℃下放置 18~24h,有抑菌带者为阳性。   B6.2 结果报告
  镜检革兰氏阳性链状排列球菌,血平板上呈现溶血圈,链激酶和杆菌肤试验阳性,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溶血性链球菌。   B7 真菌菌落总数检测方法   B7.1 操作步骤
  待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作真菌计数。共接种5个平皿,每个平皿中加人 1ml样液,然后用冷却至 45℃左右的熔化的沙氏琼脂培养基 15 ~25mL倒人每个平皿内混合均匀,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 25℃±2℃培养 7天,分别于 3,5,7天观察,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,如果发现菌落蔓延,以前 一次的菌落计数为准。   B7.2 结果报告
  菌落呈片状生长的平板不宜采用;计数符合要求的平板上的菌落,按式(B2)计算结果:
  X2=B×(K÷5)
  式中X2—–真菌菌落总数,cfu/g或cfu/mL;
  B—–5块沙氏琼脂培养基平板上的真菌菌落总数;
  K—–稀释度。
  当菌落数在 100以内,按实有数报告,大于 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。
  如果样品菌落总数超过本标准的规定,按 B7.3进行复检和结果报告。
  B7.3 复检方法
  将留存的复检样品依前法复测 2次,2次结果都达到本标准的规定,则判定被检样品合格;其中有任何 1次结果超过本标准规定,则判定被检样品不合格。
  B8 真菌定性检测方法
  B8.1 操作步骤
  取样液 5mL加入到50mL沙氏培养基中, 25℃±2℃培养 7天,逐日观察有无真菌生长。
  B8.2 结果报告

二、产品列表:
产品名称 检测限 规格型号